各系、各分团委、团支部:
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中青发﹝2019﹞9号)、《关于印发﹤中共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推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晋轻院党﹝2019﹞1号)文件精神,各系分团委、团支部要在每年3月集中开展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简称“推优”)工作,现将文件(见附件1)转发各系、各分团委及团支部,望严格执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推优”工作程序
(一)团支部是开展“推优”工作的基本单位。各级团组织遵循公正、公平、公开、择优原则,推出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各级团组织务必按工作程序和步骤开展工作。
(二)团支部“推优”大会的流程是:
1.清点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2.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情况。
3.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4.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
5.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组织意见,形成书面材料。
二、具体“推优”安排
(一)2021年3月14日—18日,各系分团委统计本系提交入党申请书的团员名单,填写附件4《各系递交入党申请书情况统计表》。各团支部每次推优人数不得超过所在团支部团员人数的10%,每次推荐有效期为2年。
(二)2021年3月18日—22日,各系分团委组织团支部召开“推优”大会并组织团支部填写附件3《团支部“推优”会议记录》。
(三)2021年3月23日,各系分团委审核后,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将附件2《团组织“推优”审核表》、附件3《团支部“推优”会议记录》、附件5《各系推荐团员名单》报院团委审批。
(四)2021年3月23日—26日,院团委将根据各系分团委提供的资料对被推荐团员做进一步考察。被约谈人员:班主任、团支部书记、团支部纪检委员及团员。约谈内容:(1)被推荐对象政治素质、专业素质、综合素质;(2)推荐程序与步骤。
三、院团委汇总考察结果,填写《团组织“推优”情况汇总表》报院党委组织部。
附件1:关于印发《中共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推优”工作实施办法(实行)》的通知.PDF
附件2:团组织“推优”审核表.docx
附件3:团支部“推优”会议记录.docx
附件4:各系递交入党申请书情况统计表.xlsx
附件5:各系推荐团员名单.xlsx
抄送:院党委组织部,各系党总支、党支部
院团委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