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院团委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3-12 09:02:32  发布人:tuanwei  浏览量:263


 

系、各分团委、团支部

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中青发20199)、《关于印发﹤中共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推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晋轻院党﹝20191号文件精神,各系分团委、团支部要在每年3月集中开展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简称“推优”)工作,现将文件见附件1转发各系、各分团委及团支部,望严格执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推优工作程序

团支部是开展“推优”工作的基本单位。各级团组织遵循公正、公平、公开、择优原则,推出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各级团组织务必按工作程序和步骤开展工作。

(二)团支部“推优”大会的流程是:

1.清点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2.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情况。

3.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4.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

5.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组织意见,形成书面材料。

二、具体“推优”安排

一)202131418各系分团委统计本系提交入党申请书团员名单,填写附件4《各系递交入党申请书情况统计表》各团支部每次推优人数不得超过所在团支部团员人数的10%,每次推荐有效期为2年

二)202131822各系分团委组织团支部召开推优大会并组织团支部填写附件3《团支部“推优”会议记录》。

2021年323各系分团委审核后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附件2《团组织“推优”审核表》附件3《团支部“推优”会议记录》附件5《各系推荐团员名单》报院团委审批。

202132326院团委将根据各系分团委提供资料对被推荐团员做进一步考察。被约谈人员:班主任、团支部书记、团支部纪检委员及团员。约谈内容:1被推荐对象政治素质、专业素质、综合素质;(2推荐程序与步骤。

三、院团委汇总考察结果,填写《团组织推优情况汇总表》报院党委组织部。


附件1:关于印发《中共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推优”工作实施办法(实行)》的通知.PDF
附件2:团组织“推优”审核表.docx
附件3:团支部“推优”会议记录.docx
附件4:各系递交入党申请书情况统计表.xlsx
附件5:各系推荐团员名单.xlsx

 

抄送:院党委组织部,各系党总支、党支部

 

院团委

202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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