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
院团委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通知
各系、各分团委、团支部:
根据《关于印发﹤中共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推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晋轻院党﹝2019﹞1号)文件精神,各系分团委、团支部要在每年10月集中开展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简称“推优”)工作,现将文件(见附件1)转发各系、各分团委及团支部,望严格执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团支部是开展“推优”工作的基本单位。要求各级团组织一是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推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遵循公正、公平、公开、择优原则,推出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二是要求各级团组织务必按工作程序和步骤开展工作。
二、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2019年10月15日—18日,各系分团委统计本系提交入党申请书的团员名单,进行初步谈心、了解团员基本情况。并将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人数于10月18日报送院团委(见附件4),院团委根据各系提交情况做“推优”名额分配。
(二)2019年10月21日—25日,各系分团委组织各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并组织团支部填写附件3《团支部“推优”会议记录》。各团支部内团员到会人数需达到本支部2/3以上团员数方可举行,否则无效。团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获得超过到会团员人数半数以上同意,即成为推荐对象。
(三)2019年10月28日,各系分团委审核后将附件2《团组织“推优”审核表》、附件3《团支部“推优”会议记录》、附件5《各系推荐团员名单》报院团委审批。
(四)2019年10月29日—30日,院团委将根据各系分团委提供的资料对被推荐团员做进一步考察。被约谈人员:班主任、团支部书记、团支部纪检委员及团员。约谈内容:(1)被推荐对象政治素质、专业素质、综合素质;(2)推荐程序与步骤。
三、院团委根据各系分团委推荐名单、考察情况填写《团组织“推优”情况汇总表》,报院党委组织部。
附件1:关于印发《中共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推优”工作实施办法(实行)》的通知.PDF
共青团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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